1、竹林的间伐应在晚秋或冬季,间伐的原则是“存三”(三度竹)就是四、五年生的立竹。“去四”(四度竹)就是砍六、七年生的立竹。“不留七”(七度竹)就是十年以上的老竹不留。2、砍伐量的依据是:砍密留稀,不是过密不砍。砍小留大。使留竹分布均匀。
3、健壮竹林其立竹年龄组成应为1-2度竹占40%左右,3-4度竹占45%以上,5度竹占15%(5度竹主要养空)。
4、适当钩梢:过密竹林冬季遇雪要压倒,因此应于11月适当钩梢。未钩梢的密竹林,应于降雪后及时抖掉竹林冠部积雪。